搞自由軟體也可以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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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在怀疑自由软件能不能变成一个产业时,Mozilla去年已经赚进近6900万美金。
负责开发维护Mozilla两大专案计画--Firefox与ThunderBird(现已成立另一间公司来负责)--的Mozilla基金会,为了获取 支持研发的经费,成立营利组织Mozilla Online。今年年中Mozilla Online在日本成立亚太分公司,九月成立大中华总部,并以「北京谋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名登记注册。
Mozilla Online董事长宫力於日前来台参加「2007开源码国际研讨会」。这位曾历任升阳中国工程研究院院长及微软两大商业软件公司的技术高层,认为 Mozilla开创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可以兼顾「做好事与赚钱」两种看似冲突的目的。他也说明,从组织来看,Mozilla在决策过程以及对待个人工作 者,与跨国公司有什么不同。
问:Mozilla既是一个非营利机构,为什么要成立一间公司?
答:没错,Mozilla以开发自由软件为宗旨,但Mozilla的理念也认为,商业力量在国际互联网中发展很重要,而维持商业目标及公众利益的平衡很重要,所以Mozilla成立另外一家公司,有自己的营收方式,以便能支持我们的研发,像Google就是我们的客户。
问:怎么样的营收方式?
答:好像一辆巴士把游客载到某个旅游景点,可以分点帐。浏览器是一个平台,mozilla上提供了数千个附加程序,例如有间公司开发了随时可以更新世界杯 足球赛分数到PC上的小程序,可以将用户导到这些网站上,我们就跟这些公司拆帐;Google的合作也是如此。去年我们全球的营收为6900万美金,净 收入还有4600万。比去年成长了超过20%。我们全球只有80多(最新数字是90)人,算一算,我们每人产生的营收相当地大。
英文有句话叫「do good to do well」,就是做好事才能生活得很好。但是在自由软件的营生,则是「do well to do good」,因为如果吃了这餐不知道下一餐在哪里,要做下去并不容易。我们认为,做好事并不一定需要饿肚子。
问:台湾政府也一直在讨论要怎么样带动自由软件的产业。
答: Mozilla的理念是,国际互联网是现代生活的一部份,是全球公共资源,应该保持开放并且易於取用(open and accessible),以维护公平竞争及创新。其中,自由软件及开原码软件是促成用户参与的重要关键。很有趣的是,我们做的比较超脱,来到一种宗教层 次(笑),然而我们却能赚到不少的钱。
问:那在中国现在Firefox普及的状况如何?
答:当前Firefox在全球用户渗透率约为20%,美国大约是18%,欧洲为30多个百分点,在大陆则是2%,在我们来之前还只有1%。大陆有许多网 站,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支持IE还是Firefox,根本就没个标准。因为Mozilla的理念是,国际互联网是一种公共资源,如果要让大家都能参与使用, 浏览器就必须走开放标准,这也是我们希望来推广标准化的浏览器的原因。反过来讲,任何网站最好也都能支持Firefox,甚至Safari等等,既然 Firefox有这么大的市占率,当然也是不可能忽视的。
问:台湾政府开始提及要推动政府网站的browser-friendly,也就是要求政府机关的网站不能只支持IE(IE-only)。
答:基本上Firefox也不是想要抢微软的生意,而是提供第二个选择。一个公开的秘密是,微软早在IE6推出后就解散了它的开发小组,直到 Firefox成为威胁,微软才重新重视浏览器,2005年才又想组起研发单位。(注:微软挖角宫力担任互连网技术部总经理,也是看中他原本在升阳中国工 程研究院研究Netscape。) IE7也才会诞生。
问:那么Mozilla组织在整个大中华区的编制如何?
答:当前有六个人,包括业务推广、市场宣传、技术、运营等等。不过和一般外商软件公司不一样,Mozilla分工并没有那么细,可以同时做很多事。像我现 在官很小,可是我可以做很多事;在庞大的软件外商公司,官可以做很大,但能做的事不多。而且我们常开玩笑说,外商软件公司因为资源很多,办活动可以找很多 人帮他做,所以到最后,大家的技能都剩下一个:打电话。
Mozilla让社群参与我们的决策,我们做的事都会写在blog上,有问题可以公开讨论。同样的,我们在北京讨论事情,门也都不关。
问:这样难道不会因此耽误决策?
答:自由软件讲求的是透明,所以许多做事方法,都得符合大家都能参与的精神。但也有些例外,例如Mozilla取中文名字「谋智网络」就是我先去登记再在blog上宣布的,否则就被别人先登记走了。
问:那么你可以公开一下在大中华区Mozilla下一步的业务会怎么推广吗?像是会不会找台湾的PC业者合作?
答:有些东西还不成熟,还不能谈。至於找PC业者,我们暂时是还没有这个计画,因为你可以很轻易就从网络上下载到Firefox。
作者:鍾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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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2008-04-11 08:43 AM 被 TO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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